「顾」:有「回头看」、「关照」、「顾虑」的意思。
「隐」:有「隐藏」、「内敛」、「避世」之意。
——顾隐——
这名字像一道符咒,也像一道枷锁。它JiNg准地刻画了我:一个总在回望自我、顾虑他人眼光,却又将最真实的慾望SiSi摁进暗处的人。
我有个深藏许久的秘密。我知道自己喜欢脚,而且是男生的。从小学时起就知道了。
但也从那时起,我知道喜欢脚是不能被看见的,因为那是怪的、脏的、会让人後退的。
【小时回忆】
印象太深了,像烙铁烫在视网膜上。那天教室里,我旁边同学的座位空着。在老师上课到一半时,那个男生走进教室,赤着脚,穿着跆拳道服。他的脚沾着训练场上的微尘和汗渍,并非纤尘不染,可就是这双带着生活痕迹的脚,像一道惊雷劈进Si水般的课堂。是我平常没看过的样子––如此ch11u0lU0地、带着一种近乎蛮横的生命力,突兀地闯入了按部就班的日常。
那脚趾头微曲,紧绷的足弓拉出一道利落的弧线,脚踝的骨骼清晰有力。它们踏在地板上,每一步都像踩在我紧绷的神经上,发出无声却震耳yu聋的回响。好像能x1走我所有的压抑与羞耻。——不,是它本身的存在,就让我那些被压抑的东西翻涌沸腾,无所遁形。
我还记得,他坐下的时候,那脚刚好轻轻擦过我椅子下的脚,那一下很轻,像羽毛拂过,却带着皮肤的温热和汗水的微咸气息。但我却像触电一样,一GU麻痒从脚背瞬间窜上脊椎,心脏在肋骨後面疯狂擂鼓。有一点汗味,不难闻,是那种放学後的空气混着皮肤的热气,是活生生的、运动後的气息,带着一种原始的坦率。
那偷偷凝视的几秒钟,成了沉闷课堂里唯一的光亮。那种ch11u0的、毫无防备的姿态,像一剂强效的吗啡,足以镇压我一整天的惶惑与孤独。那是一种没有伪装、没有防备的坦率。一种我渴望至极却永远不敢拥有的坦率。
我总是看得太久,目光贪婪得像窃贼,却从不敢靠近。连呼x1都怕惊扰了那短暂的幻梦。
那是我慾望的初蹄,也是最深的诅咒。
我的喜欢从来不能说,甚至不敢想。
「恋足癖」——这三个字像冰冷的标签,贴上来就带着黏腻的耻感。网路上塞满了猎奇的窥探和粗暴的审判,告诉我这是「怪癖」,是「病态」。
它真的是病吗?当那双脚x1引我时,心跳加速的悸动、指尖发麻的渴望,是如此真实纯粹。它点燃的火焰,灼热却不肮脏。
还是说,病的是这个世界看它的眼光?是那些预设的「正常」,是那些轻易贴上的「变态」标签?病的是我必须把这份真实的悸动,当作见不得光的Hui物,SiSi按在心底最深、最暗的角落,任它发酵成自我厌弃的毒药?
恋足癖,它是种病,也可以不是,就看自己心态如何去接受——不,关键在於,这世界允不允许我用平常心去接受自己?或者说,我能不能在无边的审视和预设的厌恶中,挣出一丝缝隙,让自己喘口气,对自己说:「原来你喜欢这个啊,没关系。」
我渴望的,从来不是放纵,而是被看见。被理解。被平常地对待。
我有时会幻想,有个人能知道。不是知道这个癖好,而是知道这份喜欢对我而言,意味着什麽——是心跳漏拍的x1引,是力量与线条的美感,是汗水中蒸腾的生命力,是一种笨拙却真实的悸动。
幻想他不要皱眉、不要嘲笑,不要露出那种彷佛看见了什麽Hui物的眼神。
只是平静地、甚至带着一丝好奇地点头,然後说:「哦,原来你喜欢这个啊。」
像是在说:「你喜欢吃巧克力?」那样自然。像是在讨论今天天气不错,或者那部电影很好看。那麽轻描淡写,那麽理所当然。
可这简单的自然,对我来说,却像隔着天堑。因为现实不会那麽简单。现实是紧闭的嘴、躲闪的眼、和深埋心底、日夜啃噬的自我怀疑。
「隐」:有「隐藏」、「内敛」、「避世」之意。
——顾隐——
这名字像一道符咒,也像一道枷锁。它JiNg准地刻画了我:一个总在回望自我、顾虑他人眼光,却又将最真实的慾望SiSi摁进暗处的人。
我有个深藏许久的秘密。我知道自己喜欢脚,而且是男生的。从小学时起就知道了。
但也从那时起,我知道喜欢脚是不能被看见的,因为那是怪的、脏的、会让人後退的。
【小时回忆】
印象太深了,像烙铁烫在视网膜上。那天教室里,我旁边同学的座位空着。在老师上课到一半时,那个男生走进教室,赤着脚,穿着跆拳道服。他的脚沾着训练场上的微尘和汗渍,并非纤尘不染,可就是这双带着生活痕迹的脚,像一道惊雷劈进Si水般的课堂。是我平常没看过的样子––如此ch11u0lU0地、带着一种近乎蛮横的生命力,突兀地闯入了按部就班的日常。
那脚趾头微曲,紧绷的足弓拉出一道利落的弧线,脚踝的骨骼清晰有力。它们踏在地板上,每一步都像踩在我紧绷的神经上,发出无声却震耳yu聋的回响。好像能x1走我所有的压抑与羞耻。——不,是它本身的存在,就让我那些被压抑的东西翻涌沸腾,无所遁形。
我还记得,他坐下的时候,那脚刚好轻轻擦过我椅子下的脚,那一下很轻,像羽毛拂过,却带着皮肤的温热和汗水的微咸气息。但我却像触电一样,一GU麻痒从脚背瞬间窜上脊椎,心脏在肋骨後面疯狂擂鼓。有一点汗味,不难闻,是那种放学後的空气混着皮肤的热气,是活生生的、运动後的气息,带着一种原始的坦率。
那偷偷凝视的几秒钟,成了沉闷课堂里唯一的光亮。那种ch11u0的、毫无防备的姿态,像一剂强效的吗啡,足以镇压我一整天的惶惑与孤独。那是一种没有伪装、没有防备的坦率。一种我渴望至极却永远不敢拥有的坦率。
我总是看得太久,目光贪婪得像窃贼,却从不敢靠近。连呼x1都怕惊扰了那短暂的幻梦。
那是我慾望的初蹄,也是最深的诅咒。
我的喜欢从来不能说,甚至不敢想。
「恋足癖」——这三个字像冰冷的标签,贴上来就带着黏腻的耻感。网路上塞满了猎奇的窥探和粗暴的审判,告诉我这是「怪癖」,是「病态」。
它真的是病吗?当那双脚x1引我时,心跳加速的悸动、指尖发麻的渴望,是如此真实纯粹。它点燃的火焰,灼热却不肮脏。
还是说,病的是这个世界看它的眼光?是那些预设的「正常」,是那些轻易贴上的「变态」标签?病的是我必须把这份真实的悸动,当作见不得光的Hui物,SiSi按在心底最深、最暗的角落,任它发酵成自我厌弃的毒药?
恋足癖,它是种病,也可以不是,就看自己心态如何去接受——不,关键在於,这世界允不允许我用平常心去接受自己?或者说,我能不能在无边的审视和预设的厌恶中,挣出一丝缝隙,让自己喘口气,对自己说:「原来你喜欢这个啊,没关系。」
我渴望的,从来不是放纵,而是被看见。被理解。被平常地对待。
我有时会幻想,有个人能知道。不是知道这个癖好,而是知道这份喜欢对我而言,意味着什麽——是心跳漏拍的x1引,是力量与线条的美感,是汗水中蒸腾的生命力,是一种笨拙却真实的悸动。
幻想他不要皱眉、不要嘲笑,不要露出那种彷佛看见了什麽Hui物的眼神。
只是平静地、甚至带着一丝好奇地点头,然後说:「哦,原来你喜欢这个啊。」
像是在说:「你喜欢吃巧克力?」那样自然。像是在讨论今天天气不错,或者那部电影很好看。那麽轻描淡写,那麽理所当然。
可这简单的自然,对我来说,却像隔着天堑。因为现实不会那麽简单。现实是紧闭的嘴、躲闪的眼、和深埋心底、日夜啃噬的自我怀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