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那以后,他每年都会喝一坛女儿红,用来纪念自己逝去的“青春”。

    对他来说,他的青春已经埋葬在十二岁。

    八年前,江湖中人开始称他为“刀剑少”。

    之所以有这个称号,一是因为刀剑山庄名头大,二是因为他是少师正最得意的儿子。

    可是就在五年前,他不再是少师正最得意的儿子,因为他的大哥少正春,得了一个儿子。

    少正秋从未想过要和大哥争宠。

    相反,他觉得父亲以前太过关爱自己,对两位兄长不公平。

    然而两年以后,因为他的婚事,他与父亲闹翻了!

    这三年来,他从未见过少师正一面,每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,没有人管得了他。

    时间一长,也就没人管他了。

    这些年来,他曾尝试过喝其他酒,可喝来喝去,还是觉得女儿红最好喝,而且就必须是绍兴府的。

    所以除了女儿红之外,别的酒无论再好,他都不会碰一口。

    此时,有个光头少年打附近路过,看到少正秋坐在大树底下喝酒,便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咦,这不是秋大哥吗?好久不见。”王默明明知道酒鬼的真实身份,但就是不叫破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。”少正秋抬眼望了一下王默,像是很随意,其实心里很高兴,因为他到这里来,就是要找王默的,“叫王默吧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王默笑道,突然朝少正秋一弯腰,行了一个大礼。

    “这是干什么?”少正秋诧声问道。

    “上次要不是秋大哥出手救我,我早就……”

    “上次?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吧。我都快忘了。”

    “对我来说,这件事一辈子都不忘不了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那就坐下来陪我喝喝酒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少正秋怕他不答应,忙说道:“能与我席地喝酒的人,是第一个,就连我最要好的朋友方中新,也没有这等待遇。”

    王默暗想:“我当初果然没有猜错,方中新之所以会找我说话,完是因为这位三少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