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她是不懂这其中含义的,但是有一天她看到隔壁的一个大哥哥偷看小录影带,才明白,好心的叔叔对自己做了什么。

    她开始害怕,好害怕,最后只能逃跑。

    她拿着黄奶奶当初捡破烂来的钱,一路北上。

    很快手里的钱就花光了,她只能靠捡破烂为生,一次偶然她捡到一个钱包。

    里面有好多好多钱,那是当时的她从未见过的数字,她几乎就要被那些钱冲昏了头脑。

    但是她想起黄奶奶从小就教育她,“我们捡破烂捡的只能是人家不要的东西,如果是人家不小心掉的东西,我们绝对不能捡,不然老天爷是要惩罚的。”

    小小的她就拿着那个钱包,蹲在地上苦等着失主来找她。

    后来她果然等到了失主。

    失主就是袂,一个俊美非凡、惊为天人的男人。

    生长在平民窟里的小洛玫那一刻觉得自己见到了神仙。

    他伸出干净白皙的手,将地上浑身脏兮兮的孩子抱到了怀里,丝毫不会觉得脏。

    深邃迷人的桃花眼带着笑意看着她。

    最后将她带到一个大大的城堡里,洗过澡后,剪掉了她长长的头发,她被打扮成一个小男孩的模样。

    在这城堡里待了近一周,他将她送到绯家大宅的门口。

    那天正好是她七岁的生日。

    “所以那个男人即使十五年过去了,他丝毫没有老,一丝褶皱都没有,依旧是二十五六岁的样子。”绯嫣对于自己的想法震惊道。

    他不单单没有变老,他还看穿了自己。

    “你见过我。”他的声音好似还在她的耳边回荡,久久不散。

    他知道自己就是十五年前的那个小女孩。绯嫣的瞳孔骤缩。

    时间回到现在……

    袂趁末小鹿猝不及防时,将她拥入怀中,低垂着眼眸,注视着怀里的人儿,蔷薇色的唇轻启:“不管是五万年前的末鹿鹿,还是现在的你,都有让我生气的能力。”

    五万年前?末鹿鹿?

    幕水渊瞪大双眼,他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袂的微笑眼熟?

    因为那个魅惑众生的微笑像极了一个人,那就是末鹿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