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个粗人。

    按理来说,“粗人”不是用来形容我这个年纪的,毕竟和那些所谓的“大老粗”相比,我还只是个小年轻而已。

    可是在我看来,即便我读过书,混了那么几年,甚至在我爸的口中还是什么“海归”“知识分子”,可是只有我自己清楚自己几斤几两。

    读了这些年书,什么都没学到也就罢了,钱也没有攒下一分,全都花给了女人。

    要说快乐呢,那就更没有了,我把自己的一切悉数奉上,只看着赵圆圆享乐的同时我在打工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都过去了。

    而且对我自己而言,吃点苦根本不算什么,我又不是很记仇的人,就好比许岩说我“顿感力”十足。

    可是,我害死了我爷爷。

    虽然晚上我还是在酒吧麻木地打工,但这件事却成了我心尖上的一根刺,如果这事不做个了结,别说叔伯永远不可能让我进家门,就连我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。

    “秦凯,你怎么出来了啊,不是说叫你在包厢陪着客户吗?”

    桑天看我在外面,匆忙走上前来,觉得我太任性,不懂得为大局考虑。

    “就算你再不喜欢他们,钱到手了,不也是好事吗?”

    桑天手里拿着那一叠钱,塞到我怀里。

    我没管,任由钞票散落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“这钱给你,我一分不要,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别找我,我不赚这个钱。”

    我面色冷淡,就是想明确告知桑天,我和他不是一路人。

    “好好好,嫌钱脏是吧?到底是嫌钱脏还是嫌我脏?”桑天的眼眶突然红了。

    “都是混夜场的,有什么好清白的,你清高,你不赚你这个脏钱,好,亏我还把你当朋友!”

    桑天匆匆捡起地上的钱,愤然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“哎!”

    我叫了一声,可他还在生气,根本就没有理会我,转眼就消失在了人群中。

    酒吧大厅里人来人往,根本没有人注意这个小插曲,我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或许桑天是好心,但是人和人在意的事情是不一样的,他爱钱,我也爱,只是没有那么爱。

    说个惹人笑话的,自从和赵圆圆分手之后,我都不知道赚钱做什么用了。